为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效,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立足服务职能,多措并举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规范化、高效化运行。
规范业务受理,打通办事堵点。严格统一业务受理标准,落实材料 “一次性告知”,主动跟踪项目申报进度。推行“容缺受理”服务,针对非核心申报材料暂缺情形,在招标人作出书面补正承诺后先行受理,有效压缩项目前期筹备周期。
深化跟踪服务,释放平台效能。常态化落实项目跟踪服务,每个项目明确专人对接,全程提供业务指导咨询。依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,实现从项目登记、场地预约、公告发布、开标评标、合同签订等全环节一网通办,持续提升交易服务效率。
强化信息公开,保障交易透明。严格执行招标计划提前发布、招标文件预公示制度,保障市场主体及时获取交易信息。依托电子系统做好合同公开常态化督办,主动跟进合同签订及公开情况,开展临期预警提醒,保障合同信息按期公开。
(拟稿:杨美玲 核稿:吴浩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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