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  引 号: 100000123/202605-00004 信息分类: 回应关切/城乡建设
发布机构: 公积金中心和县管理部 文       号:
成文日期: 名       称: 【公积金】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县管理部回应:住房装修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?
关  键 词: 住房保障 城乡建设
索  引 号: 100000123/202605-00004
信息分类: 回应关切/城乡建设
发布机构: 公积金中心和县管理部
文       号:
成文日期:
名       称: 【公积金】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县管理部回应:住房装修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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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积金】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县管理部回应:住房装修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?

字体大小: [ ]        浏览次数:2136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信息来源:  公积金中心和县管理部         发布时间:  2026-05-22  15:37

一、根据《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的通知》(马金委〔2025〕8号),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:

缴存职工在我市已购自住住房且该套住房当前仍在名下的,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房屋装修。单套房屋提取金额不超过房屋建筑面积×2500元/㎡。

二、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材料:

①提取人身份证;②提取人一类银行卡;③婚姻证明;④提取人本市住房不动产权证书等。

三、本通知自2026年1月15日起施行,有效期暂定一年,期间如上级有新的政策,按上级政策执行。

和县按照此政策执行,具体可以详询和县管理部电话:0555-5329633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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