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索 引 号: | 003277857/202602-00006 | 信息分类: | 其他政策文件/土地 |
| 发布机构: | 和县人民政府(政府办公室) | 文 号: | 和政秘〔2026〕11号 |
| 成文日期: | 2026-02-14 | 名 称: | 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和县2026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 |
| 政策咨询电话: | 0555-5328603 | 关 键 词: | 供应 国有建设用地 土地 规划 计划 |
| 政策咨询机关: | 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|
| 索 引 号: | 003277857/202602-00006 |
| 信息分类: | 其他政策文件/土地 |
| 发布机构: | 和县人民政府(政府办公室) |
| 文 号: | 和政秘〔2026〕11号 |
| 成文日期: | 2026-02-14 |
| 名 称: | 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和县2026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 |
| 关 键 词: | 供应 国有建设用地 土地 规划 计划 |
| 政策咨询机关: | 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|
| 政策咨询电话: | 0555-5328603 |
各镇、园区,各有关单位:
现将《和县2026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土地储备计划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和县人民政府
2026年2月14日
和县2026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
和土地储备计划
为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和土地储备管理,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,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,提高土地资源要素保障能力,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〈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(试行)〉的通知》(国土资发〔2010〕117号)、《自然资源部、财政部、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〈土地储备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自然资规〔2025〕2号)等文件要求,结合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,参考各镇、开发园区用地需求,编制本计划。
一、供应计划安排
(一)供应计划总量及供应方式
2026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为2046.23亩,其中以出让方式供应1072.11亩,划拨方式供应974.12亩。
(二)供应结构
1.按用途划分:商服用地90.15亩,住宅用地46亩,工业用地826.34亩,公管公服用地77.75亩,交通运输用地860.32亩,公用设施用地143.89亩,绿地和开敞空间用地1.78亩。
2.按类型划分:存量批而未供项目1979.94亩,收储项目66.29亩。
(三)土地供应导向
1.以科学配置要素为抓手。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,在保障民生工程、基础设施等项目供地基础上,充分运用亩均效益评价结果,推动土地资源要素向主导产业、优势项目集聚,优先保障省市重点建设项目、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用地。
2.以节约集约利用为导向。围绕控制“增量”、盘活“存量”、提升“质量”,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、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,合理控制项目用地规模和标准,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,加大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力度,深入推进“标准地”出让制度,提高用地效益和产出水平。
3.以土地供需平衡为方略。以土地供应计划引导需求,合理调整土地供应结构和用地供应量,切实稳定房地产市场价格,促进2026年房地产市场供需基本平衡。
4.以城乡统筹发展为框架。加快推进城区建设,提高主城区辐射效应和带动作用,促进城乡一体基础设施、公共服务设施建设,形成城乡统筹、以城带乡、优势互补的土地利用空间结构。
二、储备计划安排
(一)2026年土地储备计划总量2298.31亩,其中:
1.按用途划分:商服用地405.15亩,住宅用地726.81亩,工业用地826.34亩,公管公服用地77.75亩,交通运输用地191.49亩,公用设施用地68.99亩,绿地和开敞空间用地1.78亩。
2.按类型划分:存量批而未供项目1236.22亩,新增报批项目220亩,储备土地项目66.29亩,土储债续发项目354.11亩,土储债申报项目421.69亩。
(二)储备土地标准和范围
1.结合城市更新、成片开发等工作划定片区,优先储备空闲、低效利用等存量建设用地。
2.储备土地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且产权清晰的土地。
3.已办理农用地转用、土地征收批准手续并完成征地拆迁的土地。
4.依法收回、收购的国有建设用地。
5.其他依法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。
(三)保障措施
为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土地储备计划更加合理有效地实施,确保各项用地计划指标落到实处,计划采取如下保障措施:
1.加强协调配合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县发展改革委、县征管中心等部门应加强协作,主动提供服务,提高办事效率,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,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,推进计划实施。各载体要加强规划设计、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协调,及时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,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,确保计划的有效实施。
2.动态统筹调整。计划实施中,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各载体计划实施进度和各镇人民政府、开发园区管委会调整申请,对计划指标和项目清单提出调整建议报县政府研究调整,确保新增项目用地需求,保障供应计划有效执行。
3.提高计划实施质量。计划实施中,要积极强化措施,确保供地服务质量和效率,要把握全面,强化服务,统筹兼顾,重点保障,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、民生项目用地、主导产业用地等要采取超前介入、跟踪服务,全程保障等措施,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。
附件:1.和县2026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明细表
2.和县2026年土地储备计划明细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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