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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物业费征收问题

信件编号: 20260511001 来信时间: 2026-05-11 16:50
信件类型: 我要咨询 姓名: *****
内容:

购买的商品房长期不居住,物业费可以减免吗?如可以具体操作流程?

答复情况:
答复单位:和县住房保障中心    答复时间:2026-05-14 16:39

答复意见:

网友:

您好。经了解,我省目前暂无空置房减免物业费政策。

如有疑问,联系人:尹立萍,联系电话:18075400233、0555-532'7432。


和县住房保障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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