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件编号: | 20201108002 | 来信时间: | 2020-11-0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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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类型: | 我要咨询 | 姓名: | 姜**** |
内容: | 尊敬的县政府: 你好,由于疫情的影响,我的父母在外打工无门,想在农村老家盖一个小猪棚养几十头猪,不知道现在给不给养?有没有什么相关政策什么的? | ||
答复情况: |
答复单位:县长热线承办室
   答复时间:2020-11-09
答复意见: 网友:你好,来信人咨询的是农村小规模饲养生猪问题,因未达到规模养殖,无需到县农业农村局、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、县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备案,但需征求当地政府同意,在非禁养区内,不影响周边村民生活和农村环境的前提下,猪场配套粪污处理设施,产生的粪污经无害化处理后进行还田利用的,可以饲养生猪。因我省现在还处于非洲猪瘟疫情一级响应期间,饲养风险较大。如有疑问请联系和县农业农村局,联系电话:0555-5312775。 和县农业农村局 |